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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型工業化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推進新型工業化的工作部署,扎實推進新型工業化,加快建設工業強縣,制定如下措施。一、支持產業集群發展
以化工產業園、高科技電子產業園、醫藥產業園、新家裝產業園為主陣地,進一步集聚要素資源、創新體制機制,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服務體系,促進項目向園區集中、產業向園區集聚,推進產業集聚集群集約發展。以產業特色明顯、功能配套齊全、服務管理規范為重點,加快新建、改造、提升一批小微型企業產業園,具體扶持措施參照《小微型企業產業園獎勵細則》(郯政辦字〔2023〕36號)執行。(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縣統計局、縣行政審批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02.培育主導產業集群以綠色化工、農業食品、建材家居、醫藥器械、電子信息等主導產業為重點,實施機器換人、產品換代、節能減排、安全增效為主要內容的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工程,培育發展新動能。充分運用新舊動能轉換基金、種子基金等基金作用,促進主導產業集聚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培植壯大一批龍頭企業,積極推進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技術改造和品牌創建。(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縣科技局)
03.加快推進項目建設以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經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備案,總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年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或總投資額在2000萬元以上且當年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技改項目為入選條件,以土地使用證上時間為開工時間,以立項手續上的建設周期為獎勵年限(超年限不獎勵),根據項目當年實際投資額(以應稅發票為準)及資金到位率,綜合評選年度優質投資項目獎6名。其中,一等獎一名,獎勵15萬元;二等獎兩名,各獎勵10萬元;三等獎三名,各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行政審批局、縣財政局)
二、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做優
04.鼓勵企業升規對當年首次年度納統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當年首次月度納統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6萬元,與前一檔不重復獎勵。鄉鎮(含街道、產業區)、郯城經濟開發區、縣高新投集團,每凈增1家規上工業企業補助鄉鎮(含街道、產業區)、郯城經濟開發區、縣高新投集團1萬元。若企業曾經被退庫再次升規納統的不再享受此項獎勵。(責任單位:縣統計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
05.支持企業做強對年產值首次超過1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40億元、50億元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獎勵1萬元、5萬元、10萬元、20萬元、40萬元、50萬元,就高不就低,不重復獎勵。以連續兩年產值增幅均在15%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為評選條件,根據產值、收入兩年平均增幅等綜合評選優秀成長企業6家,每家企業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縣統計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
06.支持企業做優當年新獲批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培育企業和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省級“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分別獎勵100萬元、30萬元。支持企業參加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等境內外展銷活動,對其參展的展位費給予50%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
07.支持企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提升品牌質量大力實施品牌幫扶工程、質量標桿工程和優秀專利產業化示范工程,切實打通知識產權保護創造、運用、管理、服務全過程,提升企業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具體扶持措施參照省市專利獎勵、標準化創新激勵及郯城縣《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和質量提升工作的實施意見》相關規定執行。(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08.扶持優質企業掛牌上市支持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龍頭企業借力資本市場發展壯大,對在滬深(主板、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境外上市,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及在齊魯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等省內柜臺交易市場掛牌交易的企業實行政策性獎補,具體獎補措施參照《關于全面推進企業上市五年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郯政辦字〔2021〕53號)執行。(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09.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每年設立100萬元企業家培訓專項資金,用于企業家培訓、企業高管戰略培訓,到全國先進地區、同行業領軍企業、高等院校等學習先進經驗,拓寬企業家發展視野,創新思維方式,全面提升企業家決策能力、管理能力、創新能力,打造一支視野開闊、境界高遠的高素質企業家隊伍。每年選樹“人才引領型企業”5家左右,每家企業給予人才專項經費獎勵5萬元,授予企業負責人“伯樂企業家”稱號。綜合考慮產值、帶動就業、捐助、研發創新、經營年限等因素,從制造業企業中評選“功勛企業”1家、“杰出企業”2家、“優秀企業”3家,分別授予相關企業負責人“功勛企業家”“杰出企業家”“優秀企業家”榮譽稱號,并獎勵“功勛企業家”稅后現金20萬元或同等價值獎勵;獎勵每名“杰出企業家”稅后現金10萬元或同等價值獎勵;獎勵每名“優秀企業家”稅后現金5萬元或同等價值獎勵。(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
三、促進企業轉型升級
10.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對符合縣域產業發展方向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購置國內外先進水平的生產設備,實際總投資額500萬元以上或實施智能化技改購置智能化設備投資額100萬元以上的,憑購置發票,按5年期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給予一次性貼息補助(無銀行貸款的視同貸款),單個項目最高貼息補助100萬元。(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
11.支持企業加大科技創新力度新獲批國家級、省級、市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的企業,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新認定國家、省級首臺(套)技術裝備、關鍵核心零部件的企業,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新認定國家、省、市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實施科技型企業梯次培育計劃,對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新獲批科技研發平臺進行獎補,具體獎補措施參照《關于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的實施意見》(郯政辦字〔2021〕12號)、《關于加快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意見》(郯政辦字〔2023〕35號)執行。(責任單位:縣科技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
12.鼓勵企業加強工業設計加快工業設計創新引領,助推企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當年新認定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新認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服務型制造示范平臺的,分別獎勵20萬元。(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
13.鼓勵企業實施安全轉型升級全面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實行安全生產獎勵、安全升級補助。具體獎補措施參照《郯城縣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升本質安全的意見》(郯辦發〔2021〕9號)執行。(責任單位:縣應急局、縣財政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發展改革局)
四、鼓勵企業綠色節能發展
14.引導企業推進綠色發展積極推廣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創建一批節能推廣應用示范項目。嚴格執行產業政策和環保標準,綜合運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節能減排“三個工具”,倒逼產業轉型升級,引導企業淘汰落后產能。加快推進綠色發展,對獲評國家、省級綠色設計產品的,一次性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對獲評國家、省級、市級綠色工廠或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的,一次性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通過國家、省循環經濟示范企業驗收的,一次性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
15.實施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獎勵機制當年參加全縣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的工業企業中,以畝均銷售收入、單位能耗銷售收入等綜合計算得分,評選出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獎六名。其中,一等獎一名,獎勵15萬元;二等獎兩名,各獎勵10萬元;三等獎三名,各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統計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財政局)
五、支持發展數字經濟
16.支持企業信息化建設鼓勵開展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對當年獲得市級以上數字化車間的進行分級獎勵,市級、省級、國家級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和20萬元。對當年獲得市級以上智能工廠的進行分級獎勵,市級、省級、國家級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和30萬元。對當年入選山東省數字經濟“晨星工廠”培育庫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當年獲評臨沂市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企業或項目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當年獲評國家級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或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當年首次通過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定的,分別按照A級10萬元、AA級20萬元、AAA級及以上50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2023年及以前已獲得該項獎勵的企業,再次通過A級、AA級不再予以獎勵);對當年首次通過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DCMM)認證的企業,分別按照受管理級(L2)15萬元、穩健級(L3)20萬元、量化管理級(L4)及以上50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對當年首次通過國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評估體系二級(規范級)、三級(集成級)、四級(優化級)認證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20萬元、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
17.加強數字化典型引領每年組織工業企業申報郯城縣數字化轉型示范企業,經評審后,對申報成功的每家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
18.支持企業上云和5G應用對列入省級、國家級上云標桿(示范試點)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獎勵。獲評省級、國家級5G應用場景的優秀案例,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
19.鼓勵數字經濟企業做大做強
對首次升入規模以上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經省工信廳認定首版次高端軟件項目,給予30萬元獎勵;對列入省工信廳工業互聯網應用、云計算、數字化轉型、機器換人、智能制造等服務機構名單的,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科技局、縣統計局、縣財政局)
20.推動數字經濟企業上規模鼓勵企業從主營業務中剝離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務,注冊成為獨立運營的企業法人。對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收入首次過5000萬元、1億元、2億元且占主營業務收入30%以上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行政審批局、縣統計局、縣財政局)
六、保障機制
21.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縣工業運行指揮部統籌協調作用,縣政府分管領導牽頭主抓,工信部門具體負責,發改、財政、統計、應急、生態環境、科技、金融、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各部門負責具體獎勵條款的認定,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匯總,獎補實行年度兌現。
22.嚴格資金管理強化對獎扶資金的監督管理,資金審批要嚴格把關、客觀公平,資金使用要符合要求、發揮實效,并定期開展檢查評估,對履職不到位的部門和單位,依紀依法嚴肅問責;對弄虛作假的企業,除全額收回已撥付的扶持資金外,5年內不得申報專項扶持。
23.廣泛宣傳引導通過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相融合的方式,廣泛宣傳引導,及時推送扶持工業企業發展的獎勵措施、重大舉措、典型案例,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揚通報,引導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工業企業發展,為促進全縣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七、附則
24.為發揮財政資金激勵作用,推動企業提質增效,當年度企業畝均效益達到3萬元(含)以上的,企業所獲縣級財政獎勵按100%標準執行;畝均效益1萬(含)至3萬元的,企業所獲縣級財政獎勵按80%標準執行;畝均效益5000元(含)至1萬元的,企業所獲縣級財政獎勵按60%標準執行;畝均效益5000元以下的,企業所獲縣級財政獎勵按50%標準執行。新建項目、在建項目、投產時間不超過三年的企業不受上述畝均效益限制。